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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生命的不同阶段我都不同程度地执着过,也不同程度地放弃过。但对于“投诉”这件事,始终感觉把握不好执着的尺度。

 

去年在租住地的合同到期,办理宽带包年合同终止手续时,所付的200元押金要到另一个营业厅去取,因不能理解我在家附近的营业厅付钱为什么不能在原地取回押金,投诉,对方种种解释根本无法令人信服,营业厅经理打电话跟我说我可以去交个身份证复印件,他们可以帮我将钱取回,我可以在家附近的营业厅取。在整个办事过程中我的身份证已经被几次复印过了,我觉得无力接受这样的“特殊照顾”,跟对方讲了一通这样的体系是如何浪费消费者的时间、精力,作罢。

 

200元钱至今也没有时间去取。那些微的利息就当是我对中国电信事业的贡献吧。

 

日前送父亲从酒店到浦东机场,酒店前台帮叫了一辆出租车。到达目的地以后,说费用是273元,10元是过路费。虽然有过一次打车到机场花了160多元的经历,但我仍想着这一次可能因为时间(上班高峰有点拥堵)、地点的不同,费用有所变化。在回来的路上看了一下拿到的发票,上面写着我的上车时间是5:52分,等候时间1个小时53分。真实情况是我和父亲是7:40左右上的车。我觉得这种欺骗有点过分。

 

上网查了一下,发现作为一位消费者,我有我的缺陷,譬如上车以后就没注意对方有没有打计价器——因想和父亲多聊聊天,上车以后就和父亲一起坐在后排。另外拿到发票时也没有看看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。最大的无知是不知道打车到机场到底要多少钱,因此在付钱的时候并没有怀疑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。

 

经过漫长的投诉过程有一个电话告诉我说对方是克隆车,真正属于这个车牌的车在那个时间段一直在虹桥机场呢。我又打回投诉热线,告诉对方这个是克隆车,对方问我有什么诉求?对克隆车我能有什么诉求?我想我应该报案吧。于是打110110说他们只能记录情况,要报案的话要到酒店附近的派出所。

 

于是我开始坐下来写这段文字,算是对自己的一个检讨。我当然不是一个好的消费者,不懂得时刻小心不要上当受骗,不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。这件事给我的教训使得我今后不会不看看就收下发票,上车后不会不注意对方是否已打开计价器。然而我投诉的本意是想让这位司机受到惩罚,不要继续骗人,很显然,目前的投诉体系与处理情况并不能保证这一点。我甚至还开始有一点为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的意味。意识到在很多方面如果我学不会保护自己就没有人能保护我。

 

我想我并没有天真到《天下无贼》中的傻根的地步,类似的人与情况也并不会只有我一个,可是为什么我会逐渐有了近似于out、无知的感觉呢?出租车司机并不是悄无声息行事的贼,对一个与你近在咫尺的人的戒备是一件令我感到难堪的事,这也许就是整件事情令我感到气愤的原因。

 

写到这里突然想到近期连续发生的年轻女孩受伤害案,很多都是由于无知、轻信造成的吧?与她们所受到的伤害相比,我的情况根本不算什么,因此只能忏悔:学会自己保护自己的权益,不要给有关部门添麻烦。

 

但还有其它似乎可以争取的权益,也很难有个说法,这使得我的种种投诉,都变成了一个了解这个社会、探索社会运作机制与底线的一个过程。在这个过程中,有我的无知与诉求,也有体制、机制的无法理会与不予理会。作为一个消费者,我的诉求能走得多远,因人而异,而社会却会因此而不同,因此一颗投诉的灵魂,总会感觉很矛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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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明

任明

97篇文章 2年前更新

有感而发。以文会友。供职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。研究方向是城市文化、文化政策及电影研究。新作《光影叙事与时代风云——上海城市电影60年变迁》,邮箱renmingsh@126.co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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